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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同的市场环境下,成长股和价值股的相对表现存在周期性特征,将资产在成长股和价值股上进行相对均衡配置,有利于在降低组合风险的同时,提高组合的收益水平。本基金通过主动的资产配置以及对成长价值风格突出的股票进行投资,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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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上市公司的基本面进行深入研究是取得超额收益的基础。基金应用“易方达成长与价值股评价模型”,优选风格鲜明的优质价值股和成长股,进行组合配置,并根据对市场的判断,动态地调整成长股与价值股的投资比重,追求在可控风险前提下的稳健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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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的股票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40%-95%,投资比例相对灵活,有利于基金管理人根据市场行情进行适时调整,以追求更稳健的投资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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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方达价值成长基金自2007年4月2日基金合同生效至2009年12月31日,净值增长率达57.30%,超越同期业绩基准22.83%的收益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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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数据均来自基金定期报告。基金投资有风险,本基金过往投资业绩和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它基金的过往业绩均不预示本基金的未来表现。我国基金运作时间较短,不能反映股市发展的所有阶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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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峰 先生
理学博士。曾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行业研究员,机构理财部投资经理,易方达平稳增长基金基金经理助理,基金投资部副总经理、基金投资部总经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助理、研究部总经理、易方达价值成长基金基金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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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在申购费按金额分档的情况下,如果投资者多次申购,申购费适用单笔申购金额所对应的费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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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基金由基金发起人依照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并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7]69号文件批准发起设立。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已通过指定报刊和基金管理人的互联网网站(www.efunds.com.cn)进行了公开披露。
二、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现金、短期金融工具、权证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它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三、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40%-95%;现金、债券资产、权证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占基金资产的5%-60%,其中,基金持有全部股改权证的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基金保留的现金以及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四、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中等风险收益水平,其预期风险及收益水平理论上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
五、本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遇到各种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合规风险等。同时,在突发或特殊情况下,还可能出现基金暂停赎回或巨额赎回等情况,从而导致投资者短期内不能及时、足额赎回资金的风险。
六、本基金产品的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规避个股风险、分享投资成果。它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基金投资者依其所持基金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同时也会承担投资亏损的风险。为此,投资者应充分注意本基金产品与储蓄、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投资工具之间的区别,理性做出基金投资决策。
七、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净值高低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者在做出基金投资决策时应认同“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基金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及亏损,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八、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申购基金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同时,投资者应正确认识资本市场和基金市场,将基金视为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并树立长期、稳健、防范风险的投资观念。
九、投资者应当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其它机构购买和赎回基金,具体销售机构的名单详见本基金的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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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投资有风险,基金过往投资业绩以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投资业绩均不预示本基金的未来表现。中国基金的运作时间较短,不能反映股市发展的所有阶段。本资料不作为任何法律文件,投资者购买基金时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谨慎进行投资决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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