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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凌志姿的博客:性格决定命运,范告告注定的结局
肖凌志姿的博客:性格决定命运,范告告注定的结局

笔者并不想纠结于过程。只想说,对于范德均有如今的下场,是罪有应得。或者说,他的性格,一开始就决定了他此时的结局。[详细]

王伟的博客:监守岂能自盗
王伟的博客:监守岂能自盗 戳穿这个“聪明人”的纸良心

范德均终于又被抓了,历时三个月之久的“长虹财务门”事件有了结果。而国税局和四川证监局对所谓长虹六大焦点问题进行调查后给出了“长虹无违规行为”的说法。[详细]

康斯坦丁的博客:所谓的弱者真的值得同情吗?
康斯坦丁的博客:所谓的弱者真的值得同情吗?

长虹“财务门”近几日也在众多无端猜疑中水落石出:相关监管机构通过对长虹公司的全面核查得出正式结论:长虹没有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没有范德均所举报的违法行为。[详细]

海菱的博客:长虹“财务门”背后的“杀人游戏”
海菱的博客:长虹“财务门”背后的“杀人游戏”

这场现实版的“杀人游戏”当中,假扮好人的范德均为自己的言行付出了应有的代价——再次被拘。然而,长虹并没能因此完全顺利摆脱被诬陷的阴影。[详细]

韩文龙的博客:长虹“财务门”,作假还是被作假?
韩文龙的博客:长虹“财务门”,作假还是被作假?

四川长虹的“财务门”最近闹了沸沸扬扬。作为一家拥有22年历史的老牌家电龙头,却被多位知情人士爆有长达10年的财务问题。[详细]

图图甜心的博客:冲动的惩罚
图图甜心的博客:冲动的惩罚

新年伊始,一起离职员工实名举报“老东家”的财务丑闻在证券市场投下重磅炸弹,老牌家电巨头四川长虹在扭转颓势的路途上再度跌入泥潭。[详细]

刘家山视点的博客:这样的上访者,我们不该可怜
刘家山视点的博客:这样的上访者,我们不该可怜

2月25日,国内老牌家电龙头——四川长虹遭到‘知情人士’举报。一石激起千层浪,一方面是范德均手里面自认为“确凿”的证据,一方面是国内用户对长虹品牌的长久信赖。[详细]

大成都人才网的博客:长虹事件后,是否可以乐观
大成都人才网的博客:长虹事件后,是否可以乐观

相关监管机构对长虹“财务门”的全面核查,并得出正式结论:长虹公司没有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没有范德均所“举报”长虹的违法行为。[详细]

四眼先生的博客:上访者是否都值得同情?
四眼先生的博客:上访者是否都值得同情?

我觉得范德均这个上访事件给我们上了重要一课。有时候,坚持上访的人群中,并不一定都是值得同情的,相反,他们中间可能混迹有狼心狗肺之徒。[详细]

弱水三千的博客: 当局者不可怕,可怕的是自以为是的旁观者
弱水三千的博客: 当局者不可怕,可怕的是自以为是的旁观者

一时间,一个名不经传的人物狞笑着窜红网络,多家国家机关被其颐指气使,此人就是范德均,原长虹公司员工。[详细]

网络小丑星的博客:能力越大,责任越大;责任越大,真相越大
网络小丑星的博客:能力越大,责任越大;责任越大,真相越大

最近无事翻看新闻,看到长虹被前员工范德均举报虚开增值税发票和虚构收入,范德均又因虚开增值税发票,由绵阳警方提出协助办案后被江苏吴江警方拘留。[详细]

IT名博鲨鱼的博客:没做成污点证人的范德均
IT名博鲨鱼的博客:没做成污点证人的范德均

随着证券监管、国家税务等相关部门经过近3个月的核查取证,日前已作出官方的相关调查结论,认为范德均的举报内容不实,四川长虹不存在财务造假问题。[详细]

党鹏的博客; 对长虹负责就是对投资者负责
党鹏的博客; 对长虹负责就是对投资者负责

四川长虹被证监、国税部门核查90天的“财务涉嫌造假”,终于水落石出: “长虹公司1998年纳税情况正常,有关22.5亿元销售收入符合税法关于收入确认和开票的规定”… [详细]

vcpp2009的博客: 三问宋一欣
vcpp2009的博客: 三问宋一欣

宋律师在微薄上刚刚发表《范德均举报遭否后被拘想到李杰斌举报长征电器》一文,已然在各大门户网站频频转载。作为长虹“财务门”事件关注者之一,此文在下品读多次,确越读越不是味儿。… [详细]

小灵云芝的博客: 从“矜持辟谣”到“疯狗乱咬”
小灵云芝的博客: 从“矜持辟谣”到“疯狗乱咬”

范德均红了,很红很红,红得发烫。如果说芙蓉姐姐、凤姐的红是从草根到网络红人的典范,而范德均的红无疑比凤姐更强力。… [详细]

人生如画的博客: 自相矛盾的范告告——您被抓,还真不冤枉
人生如画的博客: 自相矛盾的范告告——您被抓,还真不冤枉

被人称为范告告的范德均,最近就领衔主演了一出自相矛盾的好戏——今年年初,范德均向有关部门实名举报四川长虹从1998年开始通过巨额虚假销售和重复记录销售收入等方式…[详细]

爱文的博客: 刑拘范德均,谁报复了谁?
爱文的博客: 刑拘范德均,谁报复了谁?

范德均被抓,谁报复了谁?联想到上次范德均被抓后说的,他要报复长虹,现在他的目的达到了,自长虹“举报门”事发以来,长虹股价便开始受累下跌。…[详细]

莹莹的博客: 范德均,偷鸡不成蚀把米
莹莹的博客: 范德均,偷鸡不成蚀把米

虎年伊始,一位名叫范德均的男子主动找到媒体,声称自己已经向有关部门举报长虹财务造假,一路高调宣扬自己掌握了许多实质证据,并在博客上发表了不少针砭长虹的言论。…[详细]

康斯坦丁的博客: 论范德均的被抓
康斯坦丁的博客: 论范德均的被抓

听说,举报长虹的范德均被抓了,听说而已,我没有亲见。但我却见过没被抓的范德均,昔日在长虹就职得到了不少好处,如今却四处造谣中伤老雇主,这就是“德均反戈”。…[详细]

长虹“财务门”事件回放

  今年2月25日,原四川长虹销售服务处湖南管委会主任范德均实名举报四川长虹,指控长虹财务造假,涉嫌在1997~1998年度虚增50亿销售收入。当天,长虹公司发布澄清公告,同时公司新闻发言人刘海中正面回应《四川长虹虚增50亿销售收入》为不实报道,称“虚增”为虚假信息,并对范德均其人进行了说明,强调事件起因完全是范德均个人的恶意报复和诽谤。
  3月7日,范德均通过实名博客,将其举报“证据”向社会和媒体公布。事件爆发后,相关监管机构开始对四川长虹进行核查。
  5月21日,媒体报道,四川省证监局针对范德均对长虹提出的举报事项一一核查后认为,长虹公司1998年度涉及22.5亿元商业承兑汇票销售收入的确认符合当时会计制度的规定,不存在虚增和重复记录销售收入的情形,未发现公司1998年相关会计处理违反当时会计制度等。国税局的调查结论认为,四川长虹1998年纳税情况正常,未发现有涉及指控业务范围内的偷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

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详细]